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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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枪是一種小型枪械。多用于近战和自卫,一般有效杀伤距离约50米,通常使用低威力的手枪子弹

目录

定義

一般來說,手槍被定義為為由單手握持,並且不設固定槍托「短槍」,和其他有槍托的長槍,如步槍機槍散彈槍等相對小巧。

對於在分類上有爭論的槍型,參見討論頁。

子彈

當代一般手槍不和步槍共用子彈,只有小部分現代步槍能夠發射手槍子彈,如衝鋒槍和以其改良的半自動步槍、某些競賽步槍、美國西部時代的步槍。反之只有極少數單發手槍手動手槍能夠發射步槍專用的高初速子彈(通常指初速在音速兩三倍的彈型)。

手槍專用子彈的特點是,雖然口徑多較大但發射粗短的圓頭子彈,彈殼也較步槍子彈短小,初速一般為亞音速至跨音速,所以能量反而較小口徑步槍子彈低很多,使用的是顆粒很小的火藥發射,以適應在短小的槍管內完全燃燒。

分類

從結構主要分为左輪手槍、廣義的自動手槍單發手槍、廣義的手動手槍四類。從機能上看實際絕大部分手槍,都屬於多響單發式手槍,即是可以預先安裝多發子彈,但每次都要用手指按動扳機發射,只有衝鋒手槍例外。從用途上分又可以分為自衛手槍、戰鬥手槍、狩獵手槍、競賽手槍、特種手槍、工藝禮品手槍、衝鋒手槍。

按構造分類

格洛克17半自動手槍


按用途分類

而從大小和用途上分類,「自衛手槍」一般全長在100至180毫米及重量在300至700克內,而可以隱藏在普通的衣服內稱為「口袋手槍」或「袖珍手槍」,發射較低威力的亞音速手槍的中小口徑子彈,因為如果採用轉輪手槍構造,全長比自動手槍長,所以一般自衛手槍多是半自動手槍。

「戰鬥手槍」是中型或大型手槍,一般全長在170至300毫米及重量在600至1200克內,使用威力較大的亞音速至跨音速手槍中至大口徑子彈,通常給軍警配戴在制服外的槍套內,軍用通常為半自動手槍,警隊較多裝備轉輪手槍,直到上世紀末開始有較多國家開始把半自動手槍配發給警員使用。

非主流手槍

手槍在機能上的少數派中僅全自動手槍可以連發,還有同樣少數單發手槍每次只能預先安裝一發子彈,另外有更少數的手動手槍。

全自動手槍一般結構和半自動手槍相似,在結構上同為廣義的「自動手槍」,都有使用後座力完成退殼上再裝填的過程,前者只要按著扳機就會可連發,因此又稱為衝鋒手槍。半自動手槍則只是一種多響單發式手槍。有些衝鋒手槍甚至與其外觀相似或直接從半自動手槍改造。

單發手槍是無內部供彈具的手槍,單發手槍雖然不方便,可是其簡單堅固和較高的精度,而常成為射擊競賽的專用手槍。而因為其構造簡單所以能做得比使用同級火力子彈的其他手槍更為小巧,因此常成為暗殺的道具。同樣因為其簡單所以適合發射較大威力的槍彈供狩獵使用,在十九世紀發明的單發狩獵手槍(Howdah pistol)。

手動手槍是雖然可以預先安裝多發子彈,但要雙手一起才能完成裝填和退殼。其中一個原因是為了發射大威力的彈藥而又避免過多槍管,如使用步槍子彈的美國雷明登XP-100狩獵手槍的後期型,有內置彈倉但需手動退殼再裝填。

狩獵手槍和衝鋒手槍通常都在全長200至300毫米、重量1000至2000克間的大型手槍,接近適合單手握持的尺寸上限,為了提供強大火力,多數需要使用槍托才能準確射擊。狩獵手槍大都發射專用的超音速子彈。衝鋒手槍則指全自動手槍,主要供特種作戰和非前線士兵作自衛用途,使用和半自動手槍相同的子彈,大型的衝鋒手槍和小型的衝鋒槍較難從外觀上作分別。

俄羅斯的斯捷奇金APS衝鋒手槍

工藝禮品手槍和競賽手槍是由槍匠手工制作的精美藝術品式的武器,工藝禮品手槍通常價格高昂,一般以量產型手槍為藍本,主要是用作授勳給將領的獎品,或者供一些收藏家私人收藏。競賽手槍則視乎比賽性質規例和射手要求而設計訂造,或從量產手槍中挑選高質量的作改造,或較工藝禮品手槍平而的復刻版舊式手槍。

特種手槍主要指經過改裝或特別制造的手槍,最常見是特種作戰和恐怖或間諜活動的武器如加裝了消音器微聲手槍,把外表做成其他物品的偽裝手槍,還有是把狩獵手槍加裝了槍托和瞄準鏡,在特殊場合內代替卡賓槍作中近距離準確射擊用途。

歷史

早期

早期手槍歷史和一般槍械史重複,都經歷了由中國首先發明的火門手槍(手銃)階段,和經過了使用火繩槍到輪發槍與燧發槍等。之前的手槍幾乎全部是單發手槍,及後進入與近代外觀相似的轉輪手槍的歷程。當到了十九世紀中當線膛步槍成熟時,因為手槍先天是被用作單手射擊,所以射擊的誤差主要是因為射手的瞄準失誤所致,因而被認為不適合於作戰,可是手槍不論在戰場和其他崗位都找到了適當的位置。

因為手槍威力較少,正好成為警察維持的治安武器。在南北戰爭爆發後,大量沒有受過正規訓練的民兵和遊擊隊加入戰鬥以暗藏的手槍接近敵人作近距離發射用途。而在普法戰爭時手槍已發展成為能發射金屬子彈的小型武器。

近代

到十九世紀末出現了半自動手槍,當時轉輪手槍的結構已經很完善,甚至著名的步槍和轉輪手槍設計師,如韋伯利毛瑟等都投入了半自動手槍的設計,並獲得所在國的軍隊採用,但當時的半自動手槍並未獲得廣泛的使用。而因為步槍的發展至發射專用彈藥時,手槍亦開發了其專用彈藥。

在二十世紀初半自動手槍突然發展迅速,到一次大戰時的塹壕戰中,手槍的地位才完全被確定,當時的步槍需要以手動方式完成復進過程,手槍是唯一一種在一戰初期可短時間發射的個人槍械,其時因為半自動手槍重新裝彈較易而佔上風,並且出現了衝鋒手槍。直到一次大戰末期衝鋒槍散彈槍,甚至有使用火焰噴射器作為塹壕戰武器,才稍為降低了手槍的作用。

二戰時期,在衝鋒槍、機槍、手動步槍及半自動步槍的出現下,手槍成為了軍官及非前線人員的自衛武器或副武器,經過了韓戰越戰,這种情況甚至一直維持到現在。

在冷戰時期開始有不少由恐怖分子都有軍隊級裝備和訓練,來進行恐怖或間諜活動,所以除了一部分本身兼有特工性質的部門(如美國聯邦調查局或蘇聯KGB)外,也開始在警察中挑選一些精英,接受超過普通警隊戰鬥訓練成立了制度化的特警隊,並開始把衝鋒手槍、滅聲手槍等非常規手槍作為可以選擇的配備。

提高威力

在上世紀後期,出現了高威力的沙漠之鷹半自動手槍和史密斯威森M29(Smit&Wesson M29)轉輪手槍,其發射的超音速大口徑子彈甚至相當制式突擊步槍子彈的槍口動能。但以上槍型都沒有一般步槍的遠射貫穿力和精度,只限於間中作為供特種作戰的需要的準確射擊武器,因此沒有成為軍隊的制式武器。

關鍵在於一般手槍子彈初速偏低,做成了彈道不夠平直和降低對較遠目標的貫穿力,即使是高威力的馬格南子彈,初速亦不過是每秒四百多米。而傳統上因為高初速子彈的頸瓶型彈殼,易做成半自動手槍退殼和再填裝的卡彈問題,以及大威力彈藥驟然把火藥氣體在藥室擴張,易損壞手槍結構。

有廠家在不提高槍口動能下,提高實際實際殺傷力和射程,如比利時Fabrique Nationale設計的半自動手槍Five-seveN,配用同廠推出的P90個人防衛武器5.7x28中心底火式子彈,解決方法是在銅質彈殼外塗有聚合物,不但克服因此類彈型高膛壓與彈殼外型造成對傳統半自動手槍的退殼不順,同時也確保彈匣供彈的穩定性,打破了以前只有左輪或單發手槍才能發射的高初速小口徑手槍彈的局面。

史密斯威森在本世紀初更推出,首種能使用大口徑高初速手槍子彈的左輪手槍Smith & Wesson Model 500,有超過制式突擊步槍的槍口動能;還有個別廠家發展能發射步槍子彈的半自動手槍

個人防衛武器名義下,一些更先進及具有衝鋒手槍特徵的小型槍械問世,這些槍械都設有較為特別的自動機構,能夠在傳統衝鋒手槍的尺寸下達到接近衝鋒槍的連發準確度。

保安性手槍

除了增大火力的高科技手槍外,以傳統結構和彈藥的手槍,通常被視為維持治安及自衛武器,為了令用途更加廣泛。

因此又開發了一些非致命性的槍彈和專用手槍,如可發射散彈槍鳥彈或者普通手槍用的爆裂彈頭以適合特別的保安任務,及在飛行中的客機上開火時不足以貫穿機殼和窗戶但可對目標做成嚴重的外傷的產品。

而制式手槍亦有不斷改進其外型以更合乎人體工學設計,如後期型的格洛克手槍瓦爾特P99有似競賽或運手槍的握把。

参考文献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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