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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槍(Machine gun)是種全自動、可快速連續發射的槍械[1]。通常分為輕機槍、中型機槍、通用機槍、重機槍等幾種,口徑20毫米以上的機槍叫「機炮」(autocannons)。 機槍為了滿足連續射擊的穩定需要,通常備有兩腳架及可安裝在三腳架或固定槍座上,主要發射步槍或更大口徑(12.7mm/14.5mm)的子彈,能快速連續射擊,以掃射為主要攻擊方式,透過綿密火網壓制對方火力點或掩護己方進攻。除了攻擊有生目標之外,也可以射擊其他無裝甲防護或薄裝甲防護的目標。
歷史世界上第一種機槍由英籍美國人馬克沁(Hiram Stevens Maxim)於1883年研發。 研發經過19世紀60年代開始出現有手動式的機槍,使用手動來提供上膛、擊發、退膛的動力,其代表作為格特林機槍(Gatling gun)。在19世紀80年代,美國人西拉姆·馬克沁發明全自動機槍。 1882年,赴英國考察時,馬克沁發現士兵射擊時常因老式步槍的後座力,肩膀被撞得瘀青。這現象表示了槍的后座力能量不小,而這能量來自於槍彈發射時產生的火藥氣體,馬克沁認為可以加以利用。馬克沁首先在一支老式的溫切斯特步槍上進行改裝試驗,利用射擊時子彈噴發的火藥氣體使槍完成開鎖、退殼、送彈、重新閉鎖等一系列動作,實現子彈的自動連續射擊,並減輕了槍的後座力。馬克沁在1883年首先成功地研製出世界上第一支自動步槍。後來,他根據此步槍上得來的經驗,進一步發展和完善了他的槍管短後座自動射擊原理。他為了連續供彈,製作了一條長達6米的帆布彈鏈。馬克沁在1884年製造出世界上第一支能夠自動連續射擊的機槍,同年取得應用此原理的機槍專利。 馬克沁機槍口徑為11.43毫米,槍身重27.2公斤,理論射速為每分鐘600發,可以單發和連發。但缺點是結構複雜,槍體笨重,帆布彈帶可靠性差,而槍管會因連續高速射擊而發熱,需用水冷卻。 備受冷落馬克沁曾經到各國推銷他的發明,1887年4月赴俄國表演機槍,不但沒有收到任何訂單,反而備受嘲諷,當時一位很有影響的俄國武器專家認為:一發子彈就足以殺傷一人,當他斃命之前,沒有必要繼續連發子彈,而且以槍管可以冷卻,水卻不能隨身攜帶來否定機槍的實用性。美國人也認為一批訓練有素的神槍手比以機槍亂射一通來得有效。馬克沁的發明是對彈藥的極大浪費。直到1887年,英國才試買3挺馬克沁機槍。而馬克沁一面改進其機槍,一方面繼續周遊列國推銷其新式殺人武器。 馬克沁機槍首次參戰馬克沁機槍首次參戰是在1893年,一支50餘人的英國殖民軍隊於非洲羅得西亞用4挺機槍擊敗了5000名非洲祖魯戰士,當場擊斃了3000多人。 在德國受到重視馬克沁當德國國王的面表演其改進的MG08馬克沁機槍,德國國王對機槍非常讚賞,馬克沁獲得了相當數量的訂單。之後德國成了一戰前軍隊裝備馬克沁機槍最多的國家,據說有12500挺,每團裝備了100挺。 被認為是人類的災難德軍大量裝備了馬克沁機槍後,一戰爆發了,在索姆河戰役中,當英法聯軍衝向德軍陣地時,被德軍數百挺的機槍掃射,英軍一天中傷亡了近6萬人。舉世震驚,當時世人認為馬克沁機槍的出現是人類前所未有的災難,人類竟然可以這樣高效率,大規模的屠殺生命。 此役之後,馬克沁機槍被各國所重視,西方列強的軍隊都紛紛裝備了馬克沁機槍及其衍生型。自此機槍就大量進入了人類的戰場,直到現在。 輕機槍輕機槍主要目的是為步兵單位提供500米內的火力支援,裝有兩腳架,並可由單兵攜帶作戰。一個步兵班中一般配備一至兩挺。供彈方式有彈匣、彈鼓或彈鏈,彈藥一般與步兵班中的步槍共通。亦有些國家採用重槍管的自動步槍作為輕機槍,例如英國的L86A1輕機槍,因其重量較輕,可採用臥射、跪射、立射或挾槍掃射的射擊方式。 通用機槍通用機槍由納粹德國發明,兼備輕機槍的便攜性與中型機槍的持續火力。由於採用彈鏈供彈(部分型號可彈鏈/彈匣兩用),連續射擊能力比早期輕機槍為高;部分型號可以迅速更換槍管,以保持連續射擊能力。 一般裝備到連一級以作為步兵連的火力支援。多數以兩人制組成機槍小組,可以提供1200米內的火力支援,亦可以作為坦克、裝甲車、步兵戰車、直升機、小型船艇的輔助武器。 重機槍重機槍裝有重型固定腳架,現代口徑一般達到12.7毫米,部分型號為14.5毫米,又稱大口徑機槍。重機槍一般裝備到營一級,主要射擊2000米以內的火力點、薄裝甲防護的目標和車輛。可以分解搬運。一般為2人制或3人制組成機槍小組。改裝高射專用腳架後可以射擊低空飛行的空中目標稱為防空機槍。部分型號為了達到提高連續射擊能力,可以改裝為2聯裝、4聯裝等形式。 參考資料參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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